爱的温度(外二篇)
吴志强
人到中年,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婚姻是失败的。她是正儿八经的名校毕业,在写字楼里面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,而丈夫呢?他没读过大学,工作是帮人通下水道,这也导致他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异味。
更让她不能忍受的是丈夫的不解风情,她喜欢读书,热衷于追求文学世界里面的风花雪月,喜欢玫瑰与烛光晚宴。而丈夫的爱好要俗得多,古人常说君子远庖厨,但丈夫偏偏喜欢在厨房里面捣鼓。结婚纪念日里做一桌好菜,就是丈夫唯一能给她的了。
她越来越后悔为什么当初经不住母亲与媒婆的撺掇。心底这颗种子发了芽,她现在哪儿哪儿看丈夫不顺眼,无比希望能够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遇到了自己大学时的初恋。初恋现在事业有成,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男人的魅力。看到初恋,她便忍不住想起她们大学时曾一起经历过的时光,那时是多么快乐啊!
初恋现在是单身,当听到这个消息时,她的心脏忍不住多跳了一下。更让她想不到的是,初恋主动打来电话,邀请她周末出去散步。不知怎么的,拒绝的话始终卡在喉咙里,最后她还是默许了。
电话那头传来初恋快乐的声调,他说,你能穿上白裙子吗?
她打开了自己的衣柜,从最里面拿出一条白裙。当年,穿上白裙的她美得不可方物,这也是她和初恋爱情开始的钥匙,只是结婚以后,她就很少穿上白裙了,因为丈夫根本不懂得欣赏。
星期天晚上,她穿上白裙,在镜子前反复打量,发现除了眼角多了一些皱纹,她的美依旧不输给当年的自己。她问丈夫,我好看吗?
丈夫粗声粗气地说,这大冬天的,穿这个不冷啊,把大衣披上。说完,丈夫就动作粗鲁地想要给她披上大衣,她坚决推开了丈夫,离开了家里,心中是数不尽的羞恼,她想,自己就不该问那一句。
到达约会地点后,初恋姗姗来迟,他西装革履,英俊非凡。当看到她,初恋眼睛一亮,忍不住夸赞岁月从不败美人,这些甜言蜜语让她的心里美滋滋的。
她和初恋并肩走在大街上,聊从前与未来,聊文学与理想。初恋总能接住她的话题,并且发表自己的见解。在转角时,他们碰到了一个卖玫瑰的小姑娘,初恋买了一大捧玫瑰递到她的手上。
初恋侃侃而谈,却没注意到她已经冻得瑟瑟发抖。丈夫说得没错,南方的冬天气温果然很低,一件白裙根本带来不了多少热量。因为太冷,她后半程已经无心和初恋交谈,只想早点回到自己那个温暖的小家。
终于,她和初恋到了分别的时候。初恋高兴地说,今天的相遇真是愉快,希望下次你还能穿着这件白裙子赴约。但她已经不想有以后了。回家的路上,她连连打了几个喷嚏。
回到家里,丈夫却不见了,桌子上有一张纸条,丈夫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道:临时有工作,我出去一趟,我炖了姜汤在保温杯里,你记得喝。
打开保温杯,一股热气直扑她的面颊,丈夫的厨艺很不赖,连一碗姜汤都做得有滋有味,先前的寒意被一扫而空。她想,真正的爱或许不是浪漫美丽的白裙与玫瑰,也有可能是一碗姜汤的温度。
告白
宿舍夜谈的时候,吴语的三个室友一致认为同班同学王静喜欢他。他们为这条猜测提供了许多证据,比如,王静总是在上课时偷看他。又比如,这次放假回来,王静带来的家乡土特产只分给了吴语一个男生,让他们三个也沾了光大饱口福。
室友那些调侃的话让吴语心不由得一跳,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女孩的身影。但想到他和王静并不熟悉,吴语还是梗着脖子反驳了这个让他呼吸加速的猜测。
看出吴语的窘迫,就连一向外表高冷、不爱说话的室友马震也说,你小子的春天来了,事情成了记得请客!
那次夜谈过后,吴语开始注意王静。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女生,个子不高,性格也柔柔的,好像江南水乡。从前,吴语只把她当普通同学,但那天过后,三个室友的话一直回荡在他耳朵里。
上课时,吴语感受到身后投来的目光。他小心地转头,果然看到王静正往这边看,注意到他转过身来时又马上用书遮住脸,像是欲盖弥彰。这个发现让吴语心跳加速,他忍不住捅了捅身边马震的肩膀,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些什么。
马震依旧惜字如金,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,为他加油打气。
吴语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近王静。专业课大作业分组时,他主动申请和王静一组。两人借着讨论选题的由头来奶茶店,讨论完作业,开始聊生活,王静谈到自己的家乡,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,夏天道路两旁的田野里长满了荷花。吴语也跟她说自己的经历,在聊起自己大晚上爬到室友的床上打打闹闹时,一向矜持的王静也忍不住捂着嘴笑。
吴语回学校的路上如沐春风,感觉前所未有地轻快。到宿舍后三个室友起哄着让他请客吃饭,吴语脸一热,什么也没说,自顾自看了半天书,最后愣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。
对王静的照顾倒是明显多了。吴语是班长,为人热心,在班上颇有威信。有次班上文艺汇演,任务繁重,吴语给王静分配了最轻松的任务,其他人都对着吴语和王静挤眉弄眼。吴语看到王静也好像露出羞怯的表情,全程都低着头不说话。
这些天,王静的身影总是出现在吴语脑海里,甚至偶尔也会出现在他的梦里。吴语开始想着王静,上课的时候,眼睛像是有了自己的主张,自己看向了王静的方向。嘴巴也开始反叛,擅自向王静室友打听她的喜好。就连鼻子也念起旧来,那天在奶茶店里,王静洗发水的香味时至今日还不肯忘怀。
有一天,吴语觉得自己该做出行动了。自己是个男生,怎么能让人家女孩先开口?十二点多的时候,宿舍熄了灯,他做贼似得下了床,打开台灯,伏在桌子上开始写信。他心潮澎湃,幻想着和女孩的美好未来,这些画面都通过他的笔一行一行地描绘出来。这封信吴语写了三个多小时,写废了半个垃圾桶的草稿纸,最后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版本。借着昏黄的灯光,吴语逐字逐句地检查,确认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,这才重之又重地将信放在自己的口袋。
这一晚上他都没有睡觉,第二天,吴语怀着忐忑与激动的心情去上课。这节课老师的一句话他都没有听进去,眼珠子好像黏在了王静那里。让他想不到的是,王静整节课也在看着自己,不同于以往,今天毫不避讳。她的眼神和吴语的如出一辙。
吴语的心里敲起了鼓。直到王静室友过来,说王静有话想跟自己说,在外面等他时,吴语慌忙站起身走出教室。
一到外面就看到王静满脸通红,好像熟透了的柿子。吴语手插在口袋里,兜里的信封被汗水沾湿,他想把信封拿出来,交给王静。
让他想不到的是王静也拿出一封信,咬着嘴唇看着吴语。这一刻,吴语心里的鼓声达到了最大分贝,简直震耳欲聋。
想不到他们两人竟然心有灵犀,吴语忍着激动,当即想要拿出自己的信,和王静就此交换余生。
“能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马震吗?”
“我也有……”
第一句话是王静的,后面半句话是吴语的。
剩下半句话突然卡在了喉咙里,最后被他咽了下去。
马不停蹄的忧伤
巴特尔八岁的时候,家里的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驹。母马生产的那天,小巴特尔也在现场,他跑到刚出生的小马跟前,用手抚摸着还湿漉漉的小马,表现出喜爱的神色。巴特尔的爷爷大手一挥,决定将这匹马驹送给巴特尔。
一晃十年过去,巴特尔长成了一个风华正茂、英俊非凡的青年。草原上的狂风没有吹倒他,却给了他一副立体的五官;肆虐的黄沙没有划伤他的脸颊,反而让他变得更加坚韧不拔,勇敢强大。而当年那匹小马驹呢?它跟随着巴特尔长大,从小吃草原上最好的牧草,皮毛油光发亮,四条又长又粗的蹄子,跑起来像是不沾地似的,一眨眼就跑出好几里地。
巴特尔给自己的马取了个和自己一样的名字,在草原,巴特尔是英雄的意思。十年光阴,巴特尔早已经和自己的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他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、兄弟,巴特尔经常骑着马驰骋在望不到边际的草原,所有人都能听到巴特尔豪爽的笑声和马儿欢乐的嘶鸣声。
附近的人家都想和巴特尔家结亲,他们都喜欢巴特尔这样强壮英俊的勇士。但巴特尔的志向不在于此,他喜欢草原,却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。所以,他从小努力读书,终于在十八岁这年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大学。
离开草原的那天,巴特尔来到了马儿跟前,他想要最后一次看看自己长大的地方。无需言语,马儿便明了了他的心意,发出一阵长长的嘶鸣,邀请巴特尔骑上它。
巴特尔和马儿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,所有人再一次听到了他们欢乐的声响。他们速度飞快,好像能跑过时间。巴特尔越来越高兴,忘记了原来的路线,朝着陌生的地域探索。他看到了自己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的风景,这些都让他感到惊喜。他想外面的世界应该也是一样。
经过一处满是沙石的山谷时,一人一马依然勇敢地冲了进去。突然,地面凹陷下去,几块巨大的石头也从上方滚落,幸好马儿躲闪及时,才让巴特尔没有受到伤害。突然出现的危险让巴特尔心神未定,就连马儿脚步也一时间慢了下来,后面才恢复了先前的速度。
疾驰的马蹄声从远方又回到了家里,巴特尔也带着自己的行李告别了自己的家人和马儿,坐上了前往学校的火车。在火车的轰隆声中,巴特尔离开了草原。
外面的世界如巴特尔期待的那样精彩纷呈,慢慢的,巴特尔也不再经常想念家乡,思念马儿。只是偶尔在睡梦中,一阵悠扬的马蹄声总会在巴特尔脑海里响起,醒来后,不知道为什么,巴特尔总觉得马蹄声中带着莫名的忧伤。
学校放假后,巴特尔回了家,第一时间就想着自己的马儿。可是,等到再次相见时,迎接他的是一座坟墓。
家人告诉巴特尔,他离开草原的那一晚,他们发现马儿的腿受了很严重的伤,草原上最好的医生都无法治愈。马儿没了腿,那就等于没了命,他们不忍心看到马儿受这苦,最后只能选择送马儿一程,将它埋葬在这里。
听到家人的话,巴特尔想到了什么,一向坚韧不拔的汉子突然泪流满面,此时,他的心里满是忧伤。
执行主编:陈菜菜
值班编辑:许沐之
稿件复审:周梦瑶
稿件终审:高兴上
推文排版:何甘鑫
恭喜作者获得30元基础稿费。如果在2024年9月10日前,本推文阅读量1500以上且留言20条以上,稿酬标准为60元。本推文阅读量5000以上且留言50条以上,稿酬标准150元。凡获得60元、150元稿酬的文章,均进入季度赏环节,季度赏得主稿酬标准300元。喜欢此篇文章的读者可以多多转发支持作者老师。